房产交易需要什么

时间:2025-01-10 19:46:25

房产交易需要以下材料和手续:

卖方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户口本原件

《房子权证》原件

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

结婚证或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买方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户口本原件

私章(方形章)一个

房产交易手续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可选手续

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建议:

在进行房产交易前,买卖双方应仔细核对所有必要文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有信誉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交易,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