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价格
按照浮动费率原则。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例如:
第一年:5座950元,6-8座1100元;
第二年:5座855元,6-8座990元;
第三年:5座760元,6-8座880元;
第四年:5座665元,6-8座770元;
第五年:5座665元,6-8座770元;
2.交强险赔付对象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为被撞的一方,即只赔受害者,投保人以及车上人不能获得赔偿。
交强险的全称叫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主要是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他人的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提供赔偿。所以,交强险主要是对被保险人以及被保险车辆上的人员以外的人提供的保障。
三、交强险赔付的限额
交强险赔付按照两个原则进行。
1.分项赔偿原则。
①有责任赔偿金额:死亡伤残最高可赔付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可赔偿1万元,财产费用最高看赔偿2千元。
②无责任赔偿金额:死亡伤残最高可赔付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可赔偿1千元,财产损失最高赔付100元。
2.累积赔付原则
意思是:一年的保险金额就这些,几次出险理赔金额要加一起算。超过了就自费。
四、交强险免责的情景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包括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无证)
2.驾驶人醉酒的,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以上的。(醉驾,不是酒驾);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仅垫付抢救费);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5.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毒驾)
以上五种情况,不是保险公司不赔,而是保险公司就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损失予以全部垫付,然后再向驾驶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