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1 09:07:50

逮捕后,将依照以下流程进行:

逮捕执行

公安机关在接到逮捕决定后,会立即执行逮捕,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并确保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其签名或捺指印。如果被逮捕人拒绝签字或捺指印,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送看守所羁押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立即被送往看守所羁押。除非无法通知家属,否则应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讯问

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必须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以确认其身份和犯罪事实。在讯问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立案侦查

如果在讯问过程中发现被逮捕人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需收集和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

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材料、证据和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件材料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决定起诉,检察院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宣判

人民法院在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后,应在一个月内进行审理,并在审理结束后作出判决。如果案情复杂,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但总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整个流程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