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执行难

时间:2025-01-11 17:25:49

“执行难”主要指 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等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执行的情形。这些原因可能包括:

被执行人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查控困难。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找到。

有关部门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被执行人抗拒或规避执行,如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法院执行手段匮乏、执行措施不力或出现消极执行、拖延执行

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

总结来说,“执行难”的核心在于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无法执行,而群众直观上可能感受为执行法院“执行不力”。与之相对的是“执行不能”,指的是被执行人因客观原因(如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等)而无法执行,这属于法院无法通过任何手段实现的执行情形。

因此,“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被执行人有能力但拒不履行,后者是客观上无法履行。解决“执行难”需要法院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及建立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而“执行不能”则属于申请执行人应当自行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