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什么部门决定

时间:2025-01-11 23:17:54

假释的决定权在 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具体程序上,执行机关(通常是监狱)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提出假释建议书,并提交给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对于无期徒刑的假释,还需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再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假释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这一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依据,确保了假释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