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流程有哪些

时间:2025-01-13 00:57:19

房屋征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征收拆迁决定程序

制定强拆计划:征拆方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内容包括拆迁范围、用途、住户情况、房屋面积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征拆方向相关部门发出暂停办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的通知,禁止房屋新建、扩建等。

调查登记:对征拆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特别是未登记的建筑,并给出处理意见。

征收补偿程序

拟定、公告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在调查登记完成后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30天)。

召开听证会: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房屋评估: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拆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和鉴定。

签订征拆补偿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同时收回相关权属证书。

作出征拆补偿决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征拆方将针对个别被征拆人作出补偿决定。

其他相关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启动征收程序。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征收部门,并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公布调查结果。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被征收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涉及国防设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操作步骤

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