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产部能抵押

时间:2025-01-13 04:10:49

可以抵押的资产包括: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海域使用权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根据《民法典》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土地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抵押人应仔细审查自身财产的权属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抵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