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接收有哪些手续

时间:2025-01-13 05:49:56

社保接收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出示参保凭证并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核对相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所需材料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

参保人员需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到社保转移单,并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最后,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

跨省市转移社保关系的具体操作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建议在办理社保接收手续时,及时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获取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