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短两哪个部门主管

时间:2025-01-16 06:39:17

缺斤短两属于计量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市场行为,包括商品的计量准确性。

收集证据:

在购买商品时,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和称重记录。

联系商家:

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拨打热线电话:

您还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消费者协会:

同时,您也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请确保在投诉时提供详细的购物信息、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以及任何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