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扰民哪个部门负责

时间:2025-01-16 07:42:46

关于装修扰民问题,可以负责处理的部门包括:

公安机关: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对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城管局:

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对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环保局:

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条,对于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综上所述,当遇到装修扰民问题时,可以首先向物业反映,让物业介入处理。如果物业处理不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以联系城管局或环保局进行举报处理。各相关部门会根据自己的职责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