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首示众的来历(枭首,是个什么样的刑罚)

时间:2024-12-09 08:18:20

枭首[xiāo shǒu],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枭首,将首级斩下,同时在闹市悬首示众。

枭是一种动物,传说长得和猫头鹰极为相似,当枭的孩子出生后会把父母吃掉,剩下一个头颅。

《史记·殷本纪》记载:武王灭商,“斩纣头,悬之白旗”。但武王此举,更多的是对商纣的羞辱,而非一种正式的刑罚。真正将枭首作为正刑是在秦朝。《秦会要补订》有:“悬首于木上杆头,以示大罪,秦制也。”秦朝时枭首被普遍适用,《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初,嫪毐作乱,败。其徒二十人皆枭首。车裂以徇,灭其宗。”汉承秦制,对谋反、大逆、不孝、巫蛊者皆用枭首之刑,如汉高祖“枭故塞王欣头于栎阳市”。汉武帝“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枭首一般是针对谋反等重罪而言的,其刑较斩首为重。晋时张斐《律序》说:“枭首者恶之长,斩刑者罪之大,弃市者罪之下”,一般的杀人行为最多只能判斩首,判处枭首则属轻罪重判。《汉书·原涉传》载:原涉为家修墓,过于豪奢,违反规定,于是茂陵令尹公派主簿将其家墓捣毁,原涉非常生气,于是派人将主簿杀死。原涉后投案自首,本想换个宽大处理,不料被枭首示众。后人评及此事,认为处死原涉并无不当,但判枭首之刑过重,诚属违法之判决。南北朝时,梁律大罪为枭首;陈朝亦用梁法;北魏、北周也有枭首刑。隋朝除之。后世偶有行之,但都为非常之发,然而到明、清之时,枭首在法典又中再次出现,直到清末才被废止。

1905年4月24日清廷废除死刑中的凌迟、枭首、戮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