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时间:2024-07-27 12:47:11

很多朋友只是听过说管辖权异议,但是管辖权异议这个环节主要是什么作用,不是很明白,本文具体解释一下相关的问题。

管辖权是什么?

当我们有纠纷,需要在法院诉讼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法院有很多个,我们可以去哪个法院诉讼,或者说,应该去哪个法院诉讼。《民事诉讼法》对于不同的情况,应该在哪个法院诉讼,进行了具体规定。法律上的词语就是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是什么?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认为受诉的法院对于案件无权管辖,那么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提出异议之后,受诉法院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

管辖权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约定管辖权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