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是指在规模扩大的基础上不断更新的生产。
资本家把得来的剩余价值作为资本,购买生产资料等重新投入生产,这就是资本积累,同时,也达到了扩大再生产。
例如,本梳厂厂主预付了4000元的资本,其中3000元作为不变资本,用来购买木材机器等,另外1000元作为可变资本,用来支付工人的工资。
假定剩余价值率为100%,剩余价值就是1000元。
如果要把新增加的1000元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他就必须从中取出1000×(3000÷4000)=750元作为购买木材、机器的预付资本,另外250元用来购买新的木梳工人的劳动。
于是,在生产过程中,这1000元的新资本又能生产250元的剩余价值。
作为单个的资本家,商品能在市场上流通,是因为他把自已的商品投入市场,其他资本家也把自己的商品投入市场。
而这些商品在进入市场以前,就已经存在于由社会总资本一年内生产的各种物品总额中了,每个资本家都只能占有其中的一个相应部分。
通过市场交换,产品从一个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个人的手里。这种交换既不能增大年生产的总额,也不能改变产品的本来性质。
所以,全部年产品用途,不是取决于它的流通,而是取决于它本身的构成。
但是,年产品中的一部分必须用于补偿一年中已经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扣除这一部分后,剩下的就是年剩余产品。
如果这些年剩余产品只能满足资本家的个人消费,那它们只能加入资本家的消费基金中。由于剩余价值被挥霍一空,资本家就只能进行简单再生产没办法扩大了。
要积累,就必须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但是,如果没有奇迹出现,能够转化为资本的就只是劳动过程可以使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总之,剩余价值之所以能够转化为资本,是因为剩余产品已经包含了新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
要使新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真正执行资本的职能,资本家还需要追加劳动,如果不能从劳动的外延和内涵方面增加对工人的剥削,那必须追加劳动力。
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劳动力的追加提供了条件。资本家只要把用追加的剩余价值购买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结合起来,剩余价值就转化为资本了。
简单地说,积累就是资本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
在上例中,木梳厂主用4000元原有资本获得了1000元的剩余价值,这1000元的剩余价值转化成资本。
新的1000元资本又带来250元的剩余价值,这250元的剩余价值转化成第二个追加资本,又可以带来250×(250÷1000)=62.5元的剩余价值……
木梳厂主的原有资本是由预付的4000元货币形成的。那么,资本家的最初预付资本是从哪里来的呢?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是通过资本所有者本人和祖先的劳动得到的,这似乎是唯一符合商品生产规律的。
其实,最初的预付资本也是通过掠夺他人劳动而积累起来的。这里暂且不论。
而追加的1000元剩余价值就完全不同了,它已经彻底资本化,从一开始它就是由工人的无酬劳动产生的。
资本家为扩大再生产而追加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是剩余产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资本家从工人阶级那里夺取的“贡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如果资本家用这些“贡品”中的一部分来购买追加劳动力,哪怕是用十足的价格来购买,也会暴露出剥削者的老把戏,这就是:
用从被剥削者那里掠夺来的货币去购买被剥削者的商品。
不管怎样,工人阶级总是用他们这一年的剩余劳动创造了下一年的追加资本,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生资本”。
现在,对无酬劳动的占有,已成为扩大生产规模的唯一条件。资本家积累得越多,得到的剩余价值就越多,越能更多地积累。
既然资本家的追加资本是用他在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购买劳动力进行再剥削的结果,那么,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私人占有规律,通过它自身的矛盾运动不可避免地要转变为自己的直接对立物。
工人和资本家最初在劳动力买卖上表现出来的等价交换原则,已经变得只剩下形式了。
第一,用来购买劳动力的那一部分追加资本,本身就是通过不等价交换占有的工人劳动产品的一部分。
第二,这部分资本不仅要让它的生产者(工人)来补偿,而且还要加上新生产的剩余价值。
这样一来,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劳动力等价交换关系,仅仅成为一种表面形式,其中隐藏着资本主义丑恶的内容:
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工人物化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换取工人更大量的活劳动。
这样,在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中,商品生产所有权就变成了资本家的占有权。本来,所有权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
因为买卖的双方,都是权利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只有让出自己的商品,才能占有别人的商品,面自己的商品又只能由自己的劳动创造。
但是,对资本家来说,所有权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和产品的权利;对工人来说,却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
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