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案件多久不追究

时间:2025-01-18 08:37:51

关于人命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若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则杀人案最多经过二十年就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立案了或者是没有立案但在追诉期内的,无论多久后都会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追诉时效如下: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杀人案件在二十年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况,如立案后逃避侦查或审判,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未被立案等,这些情况下,追诉时效可以不受二十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