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日
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活动由扶贫办商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构成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所以设立“扶贫日”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
节日起源
2014年8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 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全国扶贫系统要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按照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首次“扶贫日”活动,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公益活动。
设立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地扶贫开发以来,中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扶贫开发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贫困地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贫困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是贫困人口多,按照国家的标准,到2013年底还有8200多万贫困人口,如果参考国际标准,还有两亿多人。二是贫困程度还比较深,贫困人口不仅收入水平低,一些地方还面临着吃水、行路、用电、上学、就医、贷款等诸多困难。三是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大部分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差、自然灾害多、基础设施落后的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方的贫困问题是难啃的硬骨头,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短板,所以必须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力量,齐心协力打一场新的扶贫攻坚战。
节日目的
设立扶贫日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社会意义
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 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成功因素
减贫作为国家重要发展目标,正式列入国家发展规划
1986年起,中国开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设立了扶贫开发专门机构,评定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制定与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扶贫开发方针,并于1994年、2001年、2011年分别制定了扶贫规划纲要,明确了阶段性扶贫开发目标,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经济持续高增长,成为大幅度减少贫困人口的决定性因素
1979年到2011年,中国GDP年均增长率高达9.9%,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为4.6%,为中国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创造了必要条件。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农村地区“四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民非农化、农民工城镇化)是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根本原因。
不断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多种农业补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扶贫资金。中国减贫战略的核心是对贫困人口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发展能力、扩大发展机会。
创新中国特色的反贫困机制
自力更生、地方为主、国家支持、社会捐赠、对口支援、市场驱动、国际援助,7个机制组成了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相互补充、激励相容、广泛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