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根据通知,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住院费用结算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时效。原则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此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3月30日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发布
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等要求,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就医体验,日照市妇幼保健院以患者为中心重塑服务流程,于2025年3月31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患者在门诊检查、检验、开药等收费项目按照实际金额缴费。
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以下五种不属于预交金: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
按照《通知》要求,对急诊、门诊手术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前提下可灵活办理。
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为您提供便捷的诊疗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咨询电话:0633—8702259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山东省日照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