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泉州泉港区教育局获悉,泉港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出炉,今秋该区公办幼儿园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招生对象为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据介绍,今秋泉港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招生,招满为止。
首先,《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区直幼儿园、小学招生范围调整的通知》规定的招生范围服务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
其次,未纳入原招生文件招生范围的镇政府在编人员、中小学教师(含编外教师)、区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含区属国有企业)在编员工及垂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城区购房户子女,按就近原则划入相关幼儿园就读(以南山路、学府路为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垂直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区购房户子女。
紧接着,在幼儿园所在社区购房,且户籍与房产一致的购房户子女(含社区原住民子女)。
最后,在城区购房,且户籍与房产一致的购房户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同等条件下遵循以下原则招生:购房户落户截止当年度3月1日(2025年延长至6月1日前),以落户时间先后顺序招生;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登记入学时间先后顺序招生;服从调剂的可在城区附近公办幼儿园按区直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园顺序就近给予调剂;幼儿园在完成上述四类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可向社会开放,招收其他在城区置业、经营、务工且实际居住的附近居民子女,招满为止。
泉港区教育局要求各镇(街道)辖区公办幼儿园在优先招收本园服务区域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应招尽招,招满为止。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教育局核准的办园规模进行招生。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幼儿入园就读,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幼儿园以各种理由提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举办托育班,招收2~3周岁幼儿入园,但在园总生数不得超过原核定办园规模。
泉港区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注意幼儿园的招生时间节点:
●6月6日—7月1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幼儿网上报名登记;
●7月7日,网上报名出现异常等情况,家长可携带材料到幼儿园具体咨询;
●7月12日—7月13日,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完成补录工作;
●7月23日前,各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
●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于7月8日前到区教育局申请。
来源:智慧海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