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5-04-22 08:53:00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闫星辰与被执行人青岛海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青岛海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闫星辰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青岛海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顺河路217-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3D4WY85C。

法定代表人:修昭渊

未执行标的额38689.21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25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

此期间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给予举报人10%的奖励。

举报电话:白法官18366679735、 0632-8825009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5:30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山亭法院

编辑:小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