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和林草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林草资源丰富
内蒙古是林草资源大区,现有森林3.57亿亩、草原8.15亿亩、湿地0.73亿亩,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和第四位,林草湿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4%。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也是巩固“三北”工程攻坚战成果的重要保障。
毁林毁草最高获刑7年
从司法实践看,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5种类型:
1. 非法开垦型:擅自改变林地或草地用途,对林地或草地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等。
2.非法占用型: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林地或草地进行工程建设(如修路、建房、开矿)或将污水、垃圾乱排乱埋于林地草地等。
3.非法采伐型:盗伐林木或未经许可擅自砍伐林木或在草原上非法采挖药材或其他固沙植物等。
4.未批先建型。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时,没有把办理征占用草原林地和转建设用地手续作为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草原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等未批先建的情况。
5.以租代征型。企业未经林地、草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通过与当地嘎查、村委会签订林地、草地承包或租赁协议的方式,将林地草地用于非农业生产建设。
其中,非法开垦型的行为在毁林毁草违法行为中占比较高。以上5种毁林毁草违法行为,达到入罪标准,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最高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内蒙古持续护林护草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先后开展了林草倒查10年、打击毁林毁草、“三北”地区林草湿荒综合执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问题5万余个,恢复林草植被100余万亩,追损挽损超28亿元。
今年以来,自治区公安机关查处毁林毁草行政案件957起、破获毁林毁草刑事案件635起,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自治区检察机关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地方检察机关与铁路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意见》《呼铁检察机关落实推进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打击+修复”行动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出23项工作措施,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做到当捕则捕、该诉即诉。
自治区法院系统建立案件快处机制,提升案件质效。开辟毁林毁草相关案件“绿色审判通道”,建立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流程,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惩处。
目前,自治区已向各盟市、旗县(市、区)下发3期变化图斑线索,按照“早发现、早处置、即查即改”的要求,正在推动各地加快整改。
加强防范,“治未病”。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等专门力量作用,广泛动员嘎查村书记等干部群众参与,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构建起“三只眼”监测、“三条线”预警的“天罗地网”。
严厉打击,“治已病”。召开专项机制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加大对毁林毁草顶风作案、开垦占用面积大、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内蒙古将继续
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集中整治
对毁林毁草行为
“随手拍、及时报、严厉打”
让草原更绿、森林更茂、生态更美
来源:奔腾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