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三县格局正式形成
“淄博”作为地域名称,原是淄川、博山两地的合称。作为区域名称,是从1938年10月成立中共淄博特委开始的。作为行政区域,始于1945年8月下旬中共鲁中区党委建立的淄博特区专员公署。
1938年10月,中共淄博特区委员会成立,辖淄川、博山、临朐、安丘、益都、昌乐6县党组织,次年7月撤销,未设行政机构。1945年8月下旬,鲁中区党委决定建立中共淄博特委和淄博特区专员公署,“淄博”成为一个单独的行政区域。1946年1月12日,淄川县城、博山县城解放,淄博特区专员公署和博山市政府进驻博山。6月12日,渤海区桓台县的张店成立区政府,划归淄博特区。
1948年3月,淄博全境最后解放。8月8日,鲁中南行政区淄博特区建立,将渤海区的张店、周村2市划入,特区辖淄川县、博山县、张店市、周村市及博城区、原山区、八陡区,特区专员公署驻博山四十亩地。
1949年7月,淄博特区与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工矿部合并,成立淄博工矿特区。1950年5月,淄博工矿特区与清河专区合并建立淄博专区,11月,增设淄博、张周2市。
1953年7月,经中央批准,省政府公布区划调整方案,将淄博专区调整为淄博工矿区。图一为1953年淄博工矿特区地名图。
(图一)
1955年3月9日,山东省人委根据国务院批复,撤销淄博工矿区,设立省辖淄博市。淄博工矿区人民政府调整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并于4月25日正式更名。1958年10月30日,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建立淄博专区。1961年,淄博专区撤销,恢复惠民专区和省辖淄博市。淄博市委、市人委机关由博山迁驻张店。图二为1956年淄博市地名图。
(图二)
1969年12月16日,昌潍专区的临淄县划归淄博市,同时将淄川区的边河、南仇、王寨及张店区的大武、金岭等5个人民公社并入,建立临淄区,淄博市辖张店、博山、淄川、周村、临淄5个区。1983年10月,惠民专区的桓台县划归淄博市,淄博市辖张店、博山、淄川、临淄、周村5区和桓台县。
1989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惠民地区的高青县和临沂地区的沂源县划归淄博市领导。至此,淄博市辖张店、博山、淄川、周村、临淄5区和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3县,淄博市五区三县格局正式形成。图三为淄博市行政区划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