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低保在哪里办

时间:2025-01-17 04:43:16

办理低保的地点为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初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领取低保待遇: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并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建议您在办理低保时,先联系当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