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失业证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5-01-09 19:01:37

办理失业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本市户籍劳动者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

当前处于失业或无业状态;

当前无企业参保缴费(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除外)。

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

常住地为本市,失业前曾经在本市就业或参保;

当前处于失业或无业状态;

当前无参加社会保险。

一般要求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

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额外要求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其他特定情况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且未就业的;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其他失业人员。

材料准备

身份证;

失业证明;

离职证明;

三张二寸免冠照片;

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城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建议:

劳动者可先通过“i莞家”微信小程序预约,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失业证的办理。